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4
实施时间: 2011-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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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税人识别号为18位及以下的,识别号字宽为1.3mm,纳税人识别号为18位以上的,识别号字宽为1.1mm,其余内容严格按《公告》规定的字体、字宽和字高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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