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省价检[2011]8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9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4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现将《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各地按照细则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