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独立参保个人2011社保年度缴费事项提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5-18
实施时间: 2011-5-18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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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参保独立个人:
  从2011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按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新社平工资3357元)为参数进行征缴,相应调涨10.5% 。各档次月应缴金额如下,请各参保个人按月预存足应缴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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