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和降低手机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89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4-28
实施时间: 2011-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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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现就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3C认证的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置和经授权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涉及手机型号核准、进网许可和3C认证的检验检测时,可按下列标准向委托人收取检测费。
  (一)涉及型号核准的检测收费标准,每型号35000元。单频段手机按50%计收,每增加一个工作频段(含蓝牙功能)加收30%。增加工作制式和工作状态不增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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