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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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10]19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一、电信企业符合国税函[2010]196号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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