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财行[2010]269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0-18
实施时间: 2010-10-1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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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0〕62号)的文件精神,规范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的监督,推动全市律师业加快发展,特制定《丽水市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丽水市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的监督,保证律师业发展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律师业发展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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