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归集方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11]8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8
实施时间: 2011-4-8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74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现明确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归集方向,请各地遵照执行。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白蚁防治费为代收费用,其他收费的归集方向详见附件。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归集方向一览表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归集方向一览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