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财资[2010]221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8-24
实施时间: 2010-8-24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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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0〕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金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发〔2010〕55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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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xls    
附件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调拨划转移交清单.xls    
附件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