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3]3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8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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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折扣在同一张单据上注明,按实际收到保费征税,另开红字发票的,不能冲减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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