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意见
发文文号: 沪人社就发[2011]1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5-3
实施时间: 2011-4-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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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以下简称“协保人员”)的特殊援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对按照《关于本市下岗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意见》(沪府办[1997]2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政策的意见》(沪府办[2000]32号)的规定,与单位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在协保专户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保人员”,凡实现市场化就业(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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