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煤矿和其它矿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13
实施时间: 2011-4-13
失效时间: 2013-12-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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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单位或个人转让煤矿和其它矿井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现就转让煤矿和其它矿井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的规定,单位或个人转让煤矿矿井及其它矿山销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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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五批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2-13
实施时间: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