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1]244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9
实施时间: 2001-12-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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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一、关于各类职工技协、技术贸易单位支付个人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对各类职工技协、技术贸易单位组织人员完成技贸合同(任务),支付给个人报酬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支付的对象应限于承担项目任务的有关人员,凡支付给非本单位人员应详细登记报酬获得者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各类职工技协、技术贸易单位在支付给上述个人的报酬的同时,应按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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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