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亚公司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的批复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1]13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4
实施时间: 2001-8-14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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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亚公司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计入房产原值的请示》(宁开税政[200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值。2001年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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