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社保发[2011]2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1-5-9
实施时间: 2011-5-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5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