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将黑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中山路办公楼等房产无偿划转给黑龙江电视台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财行资[2011]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1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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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广电局:
  你局《关于将省广播影视局中山路原址资产无偿划拨给省电视台的请示》(黑广财发[2011]4号)收悉。根据201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确保省本级在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地位,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将中山路办公楼等房产无偿划转给黑龙江电视台,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广电局中山路办公楼等房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占用土地为中山路、巴陵街、雨阳街和比乐街四条街道合围部分,占用土地面积14018.4平方米。拟划转的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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