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5]7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1
实施时间: 2005-3-3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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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因道路、隧道、桥梁、水库等建筑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用石如何征收资源税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对我市境内,因道路、隧道、桥梁、水库等建筑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用石,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暂不征资源税,对外销售的,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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