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黑财监[2011]1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4-6
实施时间: 2011-4-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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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厅直各单位:
  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厅党组关于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财政管理入手,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初步取得成效。突出体现在:全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理念初步树立、格局基本形成、机制普遍建立、力度明显加大、理论研究逐步深化,成果明显显现。经考核,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鸡西市财政局、伊春市财政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大庆市财政局、大兴安岭行署财政局、青冈县财政局、穆棱市财政局、勃利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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