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3-25
实施时间: 2011-3-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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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根据《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皖政〔2011〕21号)有关要求,自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预收)》、《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结算)》。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专用票据(预收)》(式样见附件一),适用于各级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或者委托代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预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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