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价格[2011]5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1
实施时间: 2011-4-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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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液化石油气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资料,其价格的高低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最近,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给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稳定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动态监测。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必须高度关注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对液化石油气价格和销售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保持信息发布和公开,发现异常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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