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7
实施时间: 2011-4-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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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6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进一步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加强房地产价格检查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政策学习研究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重要意义,尽快完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相关的监管机制和检查制度,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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