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稳定食盐等部分商品市场和价格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电[201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8
实施时间: 2011-3-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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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近日,受社会谣言和周边省份居民来闽抢购影响,我省个别县、市出现抢购食盐、局部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现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稳定食盐等部分商品市场和价格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1]9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当前食盐市场供应和市场稳定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1]46号)和《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确保食盐安全稳定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闽经贸消费[2011]141号)的要求,为确保食盐市场稳定,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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