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沪人社关发[2011]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发文时间: 2011-3-3
实施时间: 2011-3-3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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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主管局、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更好地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2010年本市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去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本市部分企业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把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作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与劳动者就工资标准、工资调整、福利待遇等问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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