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药品价格专家论证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1]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18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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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规范药品定价专家论证行为,提高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原国家计委 《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药品价格专家论证的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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