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川府办发电[2011]1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4-15
实施时间: 2011-4-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1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高位运行,物价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调控措施
  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