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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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就201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参加201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一)非居民企业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对象
  对于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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