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企[2011]11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4-2
实施时间: 2011-4-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28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经信委,市级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渝企业:
  为推进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