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11]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14
实施时间: 2011-4-1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2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财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