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1]2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4-7
实施时间: 2011-4-7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8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在选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专家的服务行为,提高专家的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作用,支持本市企业的发展,提高本市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上海市财务管理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3.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登记表.xls    
1.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自荐表;.xls    
2.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专家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