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督[201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农委
发文时间: 2011-4-1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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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农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原料奶生产、加工企业的合法利益,经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现将修订后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原料奶收购价格形成机制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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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发改价督[2015]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2-15
实施时间: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