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人社发[2011]6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2-17
实施时间: 2011-2-1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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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2.3%。请各地遵照执行,认真做好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息和对账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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