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94]京经科字第28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4-9-12
实施时间: 1994-9-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502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
  现将修改后的《北京市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接此通知后,按照此办法规定执行,同时(89)京经科字第111号,(90)京经科字第431号文停止执行。
  
  附件:北京市技术开发基金管理办法
  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为了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的规定,建立北京市技术开发基金。
  二、北京市技术开发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用途是:重点支持列入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拳头产品的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新产品项目;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