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函[2011]4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3-31
实施时间: 2011-4-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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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
  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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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杭政函[2013]22号
发文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3-1-28
实施时间: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