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注册登记及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0]299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2-29
实施时间: 2010-12-29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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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的相关要求,以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夯实基本信息数据库,推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启动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以下称“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范围
  (一)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中央国家机关、部队、铁道部及外省市已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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