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1]2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3-25
实施时间: 2011-3-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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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的使用管理,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管理监督,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12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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