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车辆资产编制管理相关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资[2011]2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2-2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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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到节约财政开支、促进作风转变,同时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部门水平,决定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车辆资产编制管理的相关申报事项,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车辆资产编制管理
  为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省直各单位车辆编制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定,并对占用、变更编制事项进行核准。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核准的单位用车编制数量,从严控制,不得超编制配备车辆资产。
  二、启用新版申报表和小汽车编制管理簿
  (一)一般公务用车编制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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