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扣缴义务人网站申报个人所得税规则变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1
实施时间: 2011-4-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92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网上报税规则的通知》,“厦门地税”网站自2007年1月1日起已不再受理逾期申报。但由于考虑到个税全员全额批量申报工作量较大,一直以来对于网上个税批量申报相对放宽,让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网站批量补申报前期税款。随着财税库银缴税系统的全面推广使用,网上申报数据的确认转换(即生成电子税票)和发送银行扣款等事项均由纳税人在网站上自行操作,予纳税人更多的自主操作权,同时也需要严格限制网站逾期申报,才能充分保障各项操作运行顺畅。
  因此,自2011年4月1日起,“厦门地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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