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商务服[2011]11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3-29
实施时间: 2011-3-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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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商务、财政、国土环境资源、发展改革、工商、质监、交通主管部门,各市县委宣传部: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海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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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标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