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0年度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1]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18
实施时间: 2011-3-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7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要求对2010年度全省农村信用社分摊的省联社服务费予以税前扣除的函》(闽农信函[2011]4号)的申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