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内贸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发电[2011]4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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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商务部“全国商务系统内外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商务部将于近期对中央财政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扶持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为确保商务部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委将对涉及我省的中央财政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现就做好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自查范围:2009年度和2010年度财政部、商务部下达我省的内贸专项资金。具体包括:
  (一)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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