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自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大地税告[2011]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31
实施时间: 2011-3-3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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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促进和谐纳税环境构建,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查对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自查年度
  自查对象应当对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3个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内容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各项税费(不含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税款)。
  四、自查要求
  纳税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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