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政发[2010]10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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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甬政发〔2007〕10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完善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暂不低于申报时当地职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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