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1]1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3-28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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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实现我国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目标,进一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成效的关键之年。为促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和年报工作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我市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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