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启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24
实施时间: 2011-3-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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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地税纳税人启用发票专用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我市地税系统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和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对已印制印有单位名称并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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