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1]5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6
实施时间: 2011-5-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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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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