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11]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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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为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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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