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个税完税证明寄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23
实施时间: 2011-3-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7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为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社会公众纳税意识,根据纳税人的普遍需求,我局集中印制了2010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将于近期分批寄出。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寄递数量及范围
  本次寄出的完税证明共2196247份。寄递对象为 2010年度由扣缴义务人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并且各月收入数据完整的纳税人。为保证完税证明全年开具数据的准确性,寄递数量主要取决于2010年1月扣缴明细申报人数。
  二、寄递证明的名址
  年度完税证明统一寄递......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10年度个税完税证明信函(背页).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