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补充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11]1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3-23
实施时间: 2011-3-23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6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川分所、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为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我会对现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补充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补充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