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3-15
实施时间: 2011-3-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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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林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加快我省林业产业升级,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闽委发[2003]6号)和《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林综[2009]3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选推荐原则
  (一)申报标准和要求。各地在筛选和推荐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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