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报名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1]31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1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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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有关文件的规定,25个试点地区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5日。由于浙江地区的注册税务师要求申报等级,浙江税协于3月2日向中税协提交申请,希望再次开放等级认定系统。为了满足注册税务师申报等级的要求,支持地方税协工作,中税协于3月7日至11日再次为浙江省的注册税务师开放等级认定系统。
  本次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报名审核采取了地方税协初审,中税协(注册部)再次核查的方式。截止3月16日,中税协(注册部)及地方税协已对报名特级、一级的注册税务师报名资格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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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报名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