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11]5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3
实施时间: 2011-3-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省局决定组织开展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参加此次自查的企业有: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啤酒(济南)有限公司、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泰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通用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2《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指标数据采集表》.xls    
附件3《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问题附件》.xls    
附件4《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自制附件参考格式》.doc    
附件5《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报告参考式样》.doc    
附件6《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问题汇总表》.xls    
附件7《山东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自查情况分户分年度统计表》.xls